关于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
近期,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。为有效排查国庆假期及其前后人员规模性流动带来的输入风险隐患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。按照省市疫指统一部署,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,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。现通告如下:
一、采样时间
10月14日。
临时采样点采样时间为上午7:00—11:30、下午13:30至17:30;原新老城区和乡镇常态化核酸采样点采样时间不变。
二、采样范围
梅山镇、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。其他乡镇根据疫情风险研判情况自主决定开展。
以下3类人员在进行登记后,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:
1、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;
2、2岁以下的婴幼儿不建议采样;
3、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。
三、采样地点
梅山城区、经济开发区101个核酸采样点(见附件)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为提高现场采样效率,采样时请务必携带手机、身份证,或安康码、预登记码纸质版截图。
(二)请按居住区域到指定地点采样,采样过程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、间隔1.5米以上有序排队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,不聚堆聊天,不要用手直接接触采样台物品,或将手机、钥匙、身份证等物品放在台面上。如排队人员较多,建议您错峰检测。
(三)前一位人员正在采样时,下一位人员应在2米外等候,待前一位人员完成采样后,下一位人员迅速上前采样。检测完后立即戴上口罩,迅速离开采样点,严禁随地或向采样垃圾桶吐口水,回家后立即进行手部清洁。
(四)严格服从现场指挥管理,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绢捂住口鼻,严禁随地吐痰。
(五)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,无法参加现场采样的,请及时与所在居(村)委会联系。
(六)如有发热、咳嗽、腹泻、乏力等症状,请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,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(七)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居住地居(村)委会和包保单位采样检测安排。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对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人员,均视为正常出勤。
(八)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,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,检测结果即为阴性。
(九)包保小区的单位要安排干部职工做好采样宣传组织和秩序维护工作,参与工作人员就近采样检测,并在居住小区楼栋群内报告。
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,不驻留观看,不拍照录像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对干扰、阻碍核酸采样,恶意造谣,传播不实图片、视频和言论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来源:金寨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疫情咨询电话:0564-7356710、7356502
编辑:陈子君 校对:黄圆圆
复审:方临昕 终审:张晓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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